(试行版本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【名称】本会名称为英国重庆同学会,英文名称 UK Chongqing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,缩写 UKCQSSA(以下简称"本会")。
第二条【性质】本会是由在英国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重庆籍学生、学者、校友以及关心重庆发展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、非政治性、非宗教性联谊组织。
第三条【宗旨】联络凝聚在英渝籍学子学者,服务会员的学业、职业与生活发展;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助;增进重庆与英国在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经贸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。
第四条【行为准则】本会遵守英国法律法规,依照本章程独立开展活动,不从事任何营利性分配及与宗旨无关的活动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五条 本会开展下列活动:
组织迎新、联谊、节庆聚会等会员活动;
举办学术讲座、职业发展分享、行业交流等;
对接合作机构与商家资源,为会员提供专属福利;
通过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发布资讯、服务会员;
开展公益活动及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六条【会员资格】凡认同本章程、符合相应会员类型条件者,均可自愿申请入会,经审核通过后取得会员资格。注册本会官网账号不等同于取得会员资格。
第七条【会员类型】会员类型(如学生会员、正式会员、荣誉会员等)由理事会设置并在官网公布;各类型的申请条件、证明材料要求与会费标准以官网公布为准。
第八条【入会程序】
通过本会官网在线提交入会登记及必要证明材料;
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;
审核通过后(付费类型的会员于缴纳会费后)会籍生效,本会发放会员编号及电子会员证。
第九条【会员权利】
参加本会活动并享受会员专属福利与服务;
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选举权与被选举权(荣誉会员除外);
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【会员义务】
遵守本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;
按规定缴纳会费;
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。
第十一条【退会与除名】会员可通过会员中心或书面方式申请退会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损害本会声誉的,经理事会决议可取消其会籍。除另有规定外,已缴会费不予退还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二条【会员大会】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职权包括:制定和修改章程;选举和罢免理事;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;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,可召开临时会议。一般事项经出席会员过半数通过;章程修改及本会解散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线上参会与表决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十三条【理事会】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及理事若干名,每届任期两年,可连选连任。职权包括: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;设置会员类型并确定会费标准;管理本会财务与资产;决定其他日常重大事务。
第十四条【会长】会长对外代表本会,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;副会长、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。
第十五条【顾问委员会】本会设顾问委员会,由理事会礼聘热心支持本会发展的知名人士、资深校友等担任顾问,为本会发展提供指导、咨询与支持。顾问委员会不参与本会日常管理。
第十六条【工作机构】理事会可根据需要下设秘书处及活动、宣传、外联等工作部门,并任命负责人。
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
第十七条【经费来源】会费;个人及机构的自愿捐赠;合作赞助;活动收入;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十八条【经费使用】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发展,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十九条【财务管理】本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如实完整记录收支;理事会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,接受会员监督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
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提交会员大会,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第七章 解散与剩余财产
第二十一条 本会解散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。解散时,剩余财产在清偿债务后,捐赠予宗旨相近的非营利组织,不得分配给会员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理事会。
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