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重庆同学会

(试行版本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【名称】本会名称为英国重庆同学会,英文名称 UK Chongqing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,缩写 UKCQSSA(以下简称"本会")。

第二条【性质】本会是由在英国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重庆籍学生、学者、校友以及关心重庆发展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、非政治性、非宗教性联谊组织。

第三条【宗旨】联络凝聚在英渝籍学子学者,服务会员的学业、职业与生活发展;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助;增进重庆与英国在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经贸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。

第四条【行为准则】本会遵守英国法律法规,依照本章程独立开展活动,不从事任何营利性分配及与宗旨无关的活动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五条 本会开展下列活动:

  1. 组织迎新、联谊、节庆聚会等会员活动;

  2. 举办学术讲座、职业发展分享、行业交流等;

  3. 对接合作机构与商家资源,为会员提供专属福利;

  4. 通过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发布资讯、服务会员;

  5. 开展公益活动及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六条【会员资格】凡认同本章程、符合相应会员类型条件者,均可自愿申请入会,经审核通过后取得会员资格。注册本会官网账号不等同于取得会员资格。

第七条【会员类型】会员类型(如学生会员、正式会员、荣誉会员等)由理事会设置并在官网公布;各类型的申请条件、证明材料要求与会费标准以官网公布为准。

第八条【入会程序】

  1. 通过本会官网在线提交入会登记及必要证明材料;

  2. 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;

  3. 审核通过后(付费类型的会员于缴纳会费后)会籍生效,本会发放会员编号及电子会员证。

第九条【会员权利】

  1. 参加本会活动并享受会员专属福利与服务;

  2.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3.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(荣誉会员除外);

  4.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十条【会员义务】

  1. 遵守本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  2. 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;

  3. 按规定缴纳会费;

  4. 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。

第十一条【退会与除名】会员可通过会员中心或书面方式申请退会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损害本会声誉的,经理事会决议可取消其会籍。除另有规定外,已缴会费不予退还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十二条【会员大会】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职权包括:制定和修改章程;选举和罢免理事;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;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,可召开临时会议。一般事项经出席会员过半数通过;章程修改及本会解散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线上参会与表决具有同等效力。

第十三条【理事会】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及理事若干名,每届任期两年,可连选连任。职权包括: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;设置会员类型并确定会费标准;管理本会财务与资产;决定其他日常重大事务。

第十四条【会长】会长对外代表本会,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;副会长、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。

第十五条【顾问委员会】本会设顾问委员会,由理事会礼聘热心支持本会发展的知名人士、资深校友等担任顾问,为本会发展提供指导、咨询与支持。顾问委员会不参与本会日常管理。

第十六条【工作机构】理事会可根据需要下设秘书处及活动、宣传、外联等工作部门,并任命负责人。

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

第十七条【经费来源】会费;个人及机构的自愿捐赠;合作赞助;活动收入;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八条【经费使用】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发展,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第十九条【财务管理】本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如实完整记录收支;理事会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,接受会员监督。
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

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提交会员大会,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第七章 解散与剩余财产

第二十一条 本会解散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。解散时,剩余财产在清偿债务后,捐赠予宗旨相近的非营利组织,不得分配给会员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理事会。

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8日